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蔡某某信访事项办理情况

发布时间:2017-06-28  来源:  

    
  一、信访人基本情况

 

  蔡某,男,汉族,身份证号:42020519810620XXXX,现住黄石市铁山区鹿獐山。

  二、反映的问题及诉求

  铁山大道48—1号‘大东’(金路鞋业)鞋店噪音扰民的现象。每天不间断的用高音喇叭播放广告,严重影响了周边居民的生活休息,望政府相关部门能解决。

  三、调查情况

  经调查,铁山大道48-1号“大东”(金路鞋业)的确存在噪音扰民的现象。大队领导高度重视,随即指派市容中队副中队长盛德志前往处理该问题。

  四、处理意见

  经区城建局、区环保局多次与店主协商沟通,店主同意在工作时间(8:00-11:30,12:30-19:00)播放广告,但音量必须符合相关要求,不能超标,休息时间(中午11:30-14:30,晚上19:00后)严禁播放广告。铁山城管大队与铁山区环保局表示如果当事人以后再违反相关规定,再次出现噪音扰民情况,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处罚。

  五、处理意见落实情况

  为有效落实上述处理意见,已于信访人蔡某协调好。信访人蔡某承诺同意该信访问题全部完结,并保证不再以此事及任何理由到各级政府和部门进行上访。

  六、对办理单位处理情况的评价

  综上,区城管综合执法大队的处理程序到位、处理意见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政策准确、处理意见恰当、处理意见得到了落实。蔡某对处理意见表示满意。